各推薦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發現和激勵科技創新人才,促進中國自動化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中國自動化學會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度CAA科學技術獎勵候選人推薦與評選工作。
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項類別、推薦對象及名額
2016年度CAA科學技術獎推薦獎勵包括CAA自然科學獎、CAA技術發明獎、CAA科學技術進步獎、CAA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CAA科普獎五個獎項。
推薦對象及推薦名額請見《中國自動化學會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試行)》(見附件1)和《CAA科學技術獎勵評選工作細則(試行)》(見附件2)。
二、推薦渠道
按照《中國自動化學會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試行)》的規定,2016年度CAA科學技術獎勵采取個人推薦和單位推薦兩種渠道。
(一)個人推薦:
1.院士(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個人推薦;
2.三位(含)以上CAA常務理事、CAA會士,或五位(含)以上CAA理事、CAA高級會員可聯名推薦。
(二)單位推薦:
1. CAA分支機構推薦;
2. CAA理事單位推薦;
3. 省級自動化學會推薦。
三、推薦材料要求
(一)推薦材料
1. 推薦書3套。其中原件2套,復印件1套,推薦書主件和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勿另附封面。推薦書電子版和書面版需保持一致。
推薦書電子版請見附件4、5、6、7、8。電子材料通過光盤報送,電子版中需簽名或蓋章處可打印文字代替,電子版必須是可編輯的word文檔。
2. 項目簡要情況表(見附件3)20套。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CAA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仔細閱讀推薦書填寫要求,逐項按要求認真填寫。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內容重點突出候選人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內容。填寫時請注意:
1.CAA自然科學獎候選人必須是代表性論文或專著的作者,提交的論文或專著不超過8篇,僅限國內立項的科學研究成果,應于2015年8月31日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
2.CAA技術發明獎項目要求主要技術發明點應在2015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應用,需提供旁證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3. CAA科技進步獎項目要求整體技術應在2015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應用,需提供旁證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4.CAA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教學成果完成的時間應不少于三年,符合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并經過至少兩年實踐檢驗,具有先進性、示范推廣作用。實踐檢驗起始時間從實施該教育教學方案開始計算,不含方案設計、論證和制定時間。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符合直接承擔自動化領域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含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并有三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5.CAA科普獎其候選人應當是對優秀科普作品的創作做出直接創造性貢獻的主要作者。推薦CAA科普獎的科普作品應當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發行的作品。
(三)以下項目不得推薦
1.凡存在知識產權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爭議并正處于訴訟、仲裁或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程序中的,在爭議未解決前不推薦。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的,在獲得主管行政機關批準之前不推薦。
3.項目候選人中如有臺灣居民,須提供其臺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復印件,并須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
4. 項目候選人中如有非中國公民或具有他國國籍的臺灣居民,該候選人不推薦。
5. 項目候選人超出規定人數的,不推薦。
6.科普論文、科普報紙和期刊、以外國語言文字撰寫的科普作品、國民學歷教育的教材、實用技術的培訓教材、科幻類作品、科普翻譯類作品不推薦。
(四)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說明。
2.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9)。
四、推薦材料報送及評審工作日程安排
請于2016年8月31日前,將書面推薦材料報送中國自動化學會秘書處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文件。
涉密推薦材料,請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并提交保密審查證明。
五、聯系方式
地址及郵編:北京市中關村東路95號自動化大廈509室中國自動化學會辦公室(100190)
聯系人:張楠
電 話:(010)62522472 62521822
傳 真:(010)62522248
電子信箱:caa@ia.ac.cn
附件:
4 . CAA自然科學獎推薦表
5 . CAA技術發明獎推薦表
6 . CAA科技進步獎推薦表
8 . CAA科普獎推薦表
9 . 回避專家申請表
中國自動化學會
2016年05月10日